案例一: 10月31日晚,丹阳开发区交警中队会同车管所查获两起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。何某驾驶苏L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沿丹阳市346国道由东向西行驶,行驶至346国道丹界线路口处,因货物超载被执勤交警拦下。经过磅,该车总质量76.86吨,超载51.86吨,超载率达414%。开发区交警中队对驾驶员作出罚款二千元、驾驶证记六分的行政处罚。 案例二: 11月5日22时50分许,吕城交警中队民警在312国道与241省道交叉路口执勤检查时,发现曹某驾驶的一辆皖M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有超载嫌疑,随即引导该车至312国道河阳治超治限点。经过磅,该车总质量为103.45吨,核载16.07吨,超载72.45吨,超载率达450.8%,吕城交警中队对驾驶员作出罚款二千元、驾驶证记六分的行政处罚。 当晚,在312国道河阳治超站,吕城交警中队还抓获醉酒驾驶人1名。 10月26日、10月31日,界牌、延陵交警中队在辖区路面巡查时,相继查获3辆超员面包车,超载率达20%,分别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、驾驶证记3分,有力地排除了超员行车安全隐患。(全媒体记者 景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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