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纵横四海
发表于 2018-9-26 12:14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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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江苏镇江
扬子晚报9月25日讯(通讯员 蒋志勤 程鹤云 记者 万凌云)9月25日,经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,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对“8.16”水上交通肇事案嫌疑人徐某平,执行逮捕。此前,徐某平因为驾驶“三无”交通船在长江上发生事故,并致两人溺水身亡。
长航警方介绍,2018年8月1日9时许,江苏泰州籍人员徐某平驾驶“三无”交通船,私自搭载2名乘客出行。当其行至长江泰州段某水域时,与上水正常航行的船舶相撞。撞击事故致交通船翻沉,2名乘客落水后溺水身亡。
事后,经辖区海事部门调查认定,徐某平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。
在接到海事部门案件移交后,镇江长航分局积极贯彻落实“两法衔接”,依据《交通运输部关于海事部门向交通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线索的通知》,在短短一周内将该案侦破,并迅速将徐某平抓获归案。
到案后,徐某平对相关事实供认不讳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“这是我们维护长江航运安全的又一个缩影。”采访中,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曹钦说。
面对这一江上悲剧,镇江长航警方在此向广大市民提示:如需乘坐交通工具过江,一定要到正规渡口乘坐有资质的客渡船舶。切勿贪图一时便利,乘坐无任何资质的私人交通船,给自身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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