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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广场8栋2楼的房主们,你们好。据我所知,有一部分房主已近拿了大港街道办派发的2108到2019的房租款,不知道你们心中有什么感受(今年的房租款是去年的百分之四十左右)另外你们有没有注意,我们当初签的合同,今年已经到期了,大港街道办天信公司应该在合同到期前90天要和我们房主商议下一期合同的具体条款。现在到好:大港街道办天信公司没有经我们房主同意,就自作主张的把我们房子贱租给了微不足道经营足疗。我们找大港街道办天信公司谈谈具体的解决方案,反而招到大港街道办天信公司拿出当初我们被威逼利诱下签的、对我们房主不负责任的补充合同来欺压我们,然后还说出有什么找律师来处理。我就想问问,我们自己的房子,给你们管理费用,请你们管理我们的房子,在不合理的房租的情况下,我们要回自己的房子,还要我们请律师来谈,这是什么道理,天理何在?我们二楼的房主们,请大家醒一醒,下面面临我们的是5年的损失啊!(微不足道和大港街道办的合同还有5年到期)请幸福广场8栋2楼的房主们看到此贴,请大家联和起来,让大港街道办天信公司给我们一个说法,不然我们就是请律师,也要要回属于我们自己的合法的房租,就算空了养老鼠也不会给大港街道办天信公司出租给他人来赚钱!!想要回自己血汗钱的房主们请联系加我微信13952943225备注幸福广场,让我们共同努力,拿回本该属于我们合法的手续,应有的报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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